2015年1月8日 星期四

2014/12/12Linux桌面系統課程筆記

○、自由軟體是有著作權的,以授權的方式傳播,免費是它的特色之一,但並不完全都是免費的。(而一般在M Windows桌面系統下大部分下載的都是到盜版的─也就是破解版的)

○、自由軟體(Free Software)
自由軟體是Free Software的譯名,它是一種社會運動,主張「軟體使用者有以下四項自由,那軟體就是自由軟體︰
1. 以任何目的運行該程式(自由0)。
2. 取得軟體的代碼(sourcecode)並學習程式的運作、修改為你想要的樣子(自由1)
3. 隨意發佈軟體副本以幫助別人(自由2)。
4. 隨意分發你修改的版本(包括代碼)給別人(自由3)。此舉可使你的版本惠及社群。」
該等定義源自於1985年10月,理察·馬修·斯托曼(Richard Matthew Stallman,  March 16, 1953 -    )成立的自由軟體基金會。

○、開放源代碼(Open Source)
1998年,提姆·奧萊理召開了一次開放原始碼會議,包括BSD陣營與Linux社群的中堅份子都參與其中。因為自由軟體基金會提出的自由軟體(Free Software)可能與免費軟體造成混淆,在會議中,決議以Christine Peterson提出的Open Source作為共通名稱,成立開放源代碼促進會(The Open Source Initiative),主張:
「開放源碼軟體是可被任何人自由使用、改變與共享(修改後或修改前的版本)」
並採用Debian自由軟體指導方針(Debian Free Software Guidelines),做為開放源碼軟體的定義:
1.      自由的再次散佈
Debian 元件的許可証不得限制任何一方將此軟體作爲含有 若幹不同來源的程式的一套軟體集閤中的一個 元件用於銷售或者捐贈。該許可證不得向諸如此類銷售行爲的銷售方索取 專利費或者其它費用。
2.      原始碼
程序必須包括原始碼,而且必須允許以原始碼以及預先編譯好的形式散佈。
3.      作品的衍生
許可證必須允許對其所屬作品的修改以及衍生,而且必須允許這些作品在原始 軟體的許可証條款下散佈。
4.      作者原始碼的完整性
許可證只有在允許修補檔案 隨其所屬作品的原始碼一同發行,以便在編譯時修改 程式的情況之下,方可限制對其所屬作品的原始碼在發行時的修改行爲。 許可證必須清楚表明用已修改的原始碼編譯而成的軟體,是允許散佈的。 許可證可要求衍生軟體使用有別於原來軟體的名稱或者版本號。( 這是一種妥協,Debian 組織鼓勵所有作者不要限制任何原始碼 檔案或者機械碼檔案的修改。)
5.      禁止歧視人仕或者團體
許可證不能歧視任何人仕或者由多人組成的團體。
6.      禁止歧視用途
許可証不能歧視程式可以被用於的任何特定領域。例如, 許可證不得限製程式用於商業或者基因研究。
7.      許可證的散佈
程式附帶的權利必須適用於程式再次發行的每一個受衆,無需他們再執行一個附加的許可証。
8.      許可證不能特定於Debian
程式附帶的權利不能由該程式是否爲Debian的一部分來決定。如果這個程式從Debian中摘取出來,即使在Debian之外但仍然在該程式的許可証條款下使用或者散佈,那麼它再次發行的每一個受衆都將擁有和那些在該程式與Debian系統結合時被授予的完全相同的權利。
9.      許可證的規定不得污染其他軟體
許可證不得對其他與此軟體一同分發的軟體作出任何限制的規定。例如,許可證不得要求所有與它在同一媒體中一同分發的軟體都是自由軟體。
10.  許可證示例
GPLBSDArtistic均是我們視爲自由的許可證的示例。


○、「開放源碼是一種開發軟體的方法論;自由軟體則是社會運動。」→Free─概念、Open─動作

○、自由軟體與開放源碼都是授權(許可證)的概念,自由軟體基金會認可82種許可證,分為兩類:相容於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GNU GPL)43種、不相容於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39種;採用該等許可證授權的軟體,就是自由軟體。並特別點名28種許可證,其授權方式不屬於自由軟體的範疇。

開放源代碼促進會認可66種許可證,明確指出4種許可證的授權方式,不符開放源碼的定義。

其中有三種許可證,是自由軟體但不是開放源碼軟體:

1. Intel Open Source License,
2. Jabber Open Source License, Version 1.0
3. Sun Industry Standards Source License 1.0

不是自由軟體,是開放源碼軟體:
1. Apple Public Source License (APSL), version 2
2. NASA Open Source Agreement 1.3
3. Lucent Public License Version 1.02 (Plan 9 license)
4. Reciprocal Public License 1.5 (RPL1.5)

還有更多許可證同時被自由軟體基金會與開放源代碼促進會認可:
1. Boost Software License
2. GNU 通用公共許可證
3. GNU較寬鬆公共許可證
4. ISC License
5. MIT license

還有兩種情況:
1. 自由軟體基金會認可為自由軟體許可證,但開放源碼促進會未表態
2. 開放源碼促進會認可為自由軟體許可證,但自由軟體基金會未表態


●、自由軟體 - 自由資訊 Wiki→http://mao.wikia.com/wiki/%E8%87%AA%E7%94%B1%E8%BB%9F%E9%AB%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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